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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情侣没戴安全帽被警察狂追8公里后撞车 1伤1病危

  小情侣没戴安全帽,警员太超过鸣笛狂追8公里害撞车,致1伤1病危。图片来自台媒

  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,日前,台中市一李姓少年骑摩托车载唐姓少女回家,没戴安全帽,途中遇骑车巡逻警察拦查,两人加速逃逸。警员鸣笛紧追10多分钟近8公里,少年失控撞上路边车辆,两人重伤送医,少女命危,家长质疑警方执法过当,警方强调一切合法,但学者痛批:“大炮打小鸟,不符比例原则”。

  警方指出,周一下午4时许,李姓少年(15岁)摩托载就读初三的唐姓少女(14岁)回家,两人在台中市中山路二段遇到巡逻警察,警察认出少年曾涉及摩托车窃案又无驾照,加上两人骑改造摩托车、没戴安全帽,怀疑少年骑赃车,于是骑车超前招手示意停车,不料两人加速逃逸。

  报道指出,该少年从中山路骑到东平桥,沿乐业路等一路行驶,警员在后紧追近8公里,中途鸣笛示意停车,时速至少60公里,但少年不理会,往振兴路急驶,最后右转永义路时,疑频频回头加上车速过快失控,摩托车撞上停放路边车辆,两人弹飞倒地。警员见状赶紧叫救护车,但两人因没戴安全帽,头部撞地伤势严重,少女当场没有呼吸心跳,两人送医住进加护病房,少女急救后恢复生命迹象,但因头部受严重撞击,颅内出血昏迷指数3,李姓少年脑部瘀血,手骨断裂,脸部红肿,直到昨天下午才转入普通病房观察。

  唐姓少女父亲向台媒哭诉:“警方追车过程太超过,小孩有错自己去撞车没错,但为何不能拍照就好?”李姓少年的母亲也不满地说,她卖槟榔独自扶养儿女,“小孩违法在先,我们愿接受惩罚,但难道警察都没错吗?现在两个小孩重伤,万一结束生命,谁来负责?”

  辖区坪林派出所所长黄方渊解释,李姓少年曾在7月9日偷车被逮,周一示意拦查的警员曾参与办理该案,因此一眼认出少年,看到他骑改造摩托车,摩托车钥匙孔又只插着一把钥匙(意指一串钥匙才像是自用),怀疑是赃车,才示意拦查。 虽然事后证实少年骑的摩托车是向友人借用,并非赃车,但黄方渊仍强调,“我们依警察职权行使法规执行公务,没执法过当。”

  对此,台中市警察局长刁建生表示,警员取缔违规、盘查可疑嫌犯,若预知会有危险发生,尽量不要追,事后再根据车牌、监视画面查缉到案。台中市警察局行政科长吴启瑞说,依警察实务规范,若发现赃车或重要嫌犯车辆,可在后跟监并通报勤务中心拦截围捕,若是交通违规,通常拍照或录像举发即可,不必紧追在后,反之则超越比例原则。

  台湾铭传大学安全管理系副教授唐云明指,若警方没具体事证能证明少年有违法事实,就紧追不放,恐不符比例原则,有“大炮打小鸟”感觉。(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)